各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
按照省稅務局和省醫療保障局吉稅辦[2020]56號文件指導精神,自2020年11月1日起,全市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征收模式為醫保核定、稅務征收。為做好劃轉期間的征收工作,現將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1.醫保部門負責受理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登記及相關變更業務,信息同步傳輸稅務,無需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二次稅務變更操作。
2.每月1-15日為當期參保單位增減員變更期,變更業務在當月核定的次月征繳單中體現,15日后不做當期變更業務。每次單位、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申請核定后,稅務部門于次日出繳費征集信息,繳費人可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繳費(咨詢熱線:12366)。
3.關于破產改制等企業,職工個人愿意承擔個人及單位繳費部分的業務,如:個人斷繳補收、在職轉退休等,可通過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渠道(銀行窗口、微信小程序、支付寶小程序等)進行自主繳費。
4.12月下旬,醫療保險費由稅務征收后將有4-5天不能國庫入賬(實施短期封賬),建議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在12月上旬辦理完成登記變更、保費繳納工作(含次年100元大額醫療保險費繳納),以免因繳費未到賬影響醫療保險待遇。
5.職工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由社保失業保險基金代繳的職工醫保費,將由醫保部門定期核定所有失業人員應繳費額,由社保部門向稅務部門進行申報繳費,繳費到賬后可享受失業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6.因辦理轉移、退休、重復參保清退、多收醫療保險費等情況需要辦理退費業務的,屆時將由醫保部門根據確認的退費申請,按旬向財政部門提交用款計劃,財政部門確認后將退費金額從財政專戶劃撥至醫保部門基金支出戶,醫保部門將款項退還繳費人。在此期間,回款時間將會相應延長,請大家耐心等待。
特此公告
長春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
2020年11月04日